方安平律师1993年取得全国律师职业资格。1996年起,先后在甘肃明源律师所、甘肃中天律师所、北京大成(兰州)律师所、北京市炜衡(兰州)律师所执业,现为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方安平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务、土地环境资源等法律关系的处理和诉讼,以及公司并购、破产、中小型水电站土地征收、基建,劳动争议、行政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方面,有相当的业务深度。
方安平律师1996年起担任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参加甘肃省电力公司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以及水电企业并购重组工作。处置了甘肃多种经营集团公司在海口、广州、深圳、珠海房地产项目,和西北铁合金厂房地产抵顶电费项目,以及多起电力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方安平律师曾从事铁路公安工作,参加过1983年“严打”,熟悉刑事案件侦查、预审、起诉、审判的各环节,对刑事证据真伪具有准确的判断力。刑事辩护视角独特,刑事辩护词语言精炼、细致、准确,逻辑关系清晰,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房地产案件:甘肃省电力公司投资广州、深圳、珠海三地的四起房地产纠纷案(案值6700万元)、陇南水电有限公司投资深圳沙港有限公司房地产5425万元纠纷案、甘肃省电力公司投资海口军事用地三起房地产产权纠纷案(570万元)、兰州金雨房地产公司与西北电力财务公司借款2000万元纠纷案、甘肃电力多经集团公司与王刚兰州西关房产产权纠纷案、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光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租赁合同案。
公司并购:中国华能电力集团公司甘肃分公司并购甘肃明珠电力集团公司横丹水电站、科源电力集团公司并购甘南融源电力有限公司、文县天河水电有限公司。
电力人身损害和医疗赔偿案件:临夏州电力公司与马麦富电击伤人身损害赔偿案、甘肃省电力公司干休所与李锦军电击伤人身损害赔偿案、武威电力公司与范文涛击伤人身损害赔偿案、王月英与武山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纠纷案。
劳动争议案件:甘肃省电力公司与瞿元海劳动争议案、甘肃省电力投资公司与张杰劳动争议案、甘肃省体工二大队与哈俊英、项宗科劳动争议案、程海洋与甘肃省体工二大队工伤争议案件。
破产案件:兰州帝王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金海保龄球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矿产案件和土地租赁案件:腾冲市经纬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南虎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探矿权纠纷案,嘉峪关广播转播台、张掖广播转播台土地租赁案
法律事务:甘肃省电力公司集体企业公司化改革改制法律事务、四川德阳市政府与碧口水电厂土地转让法律事务、兰州赛特总公司与兰州荣茂公司债权置换房产事务、景泰县人民政府收回甘肃省电力公司景泰农场土地补偿事务、甘肃南部水电有限公司汉坪嘴电站库区土地续租法律事务。
此外,办理了文县水电局与碧口水电厂水资源费征收行政诉讼案、牛居艮诉天水市检察院国家赔偿案(甘肃省第一例)
刑事案件:办理过包括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运输毒品、贪污受贿等类型的刑事案件。